扫码关注
皖北煤电招贤煤矿·微信

关键时刻能救命!牢记这些生命通道标识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5 09:34:22    您是第0位浏览者

1.png

一、安全出口标志:“奔跑的小绿人”(皮克托先生)

2.png

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是指在疏散走道和疏散路线的地面上或靠近地面墙上设置的为人员安全疏散提供疏散指示的发光标志。

疏散指示标志应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并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标明疏散方向

常见疏散指示标志通常分为带箭头的和不带箭头的。

带箭头的疏散指示标志一般是安装在地上、疏散走道或者拐角处,距离地面1米以下的位置的墙面上,发生火灾时,只要跟着箭头的方向跑,就可以找到安全出口。

3.png

不带箭头的安全出口标志,一般安装在安全出口门的上方。

4.png

●指示“安全出口”在前方

 5.png

●指示“安全出口”在左下方

 6.png

●指示“安全出口”在左上方;

 7.png

●指示“安全出口”在右方;

 155.png

●指示向左或向右均可到达安全出口

9.png

●指示安全出口在前方,这种标志要面向疏散方向设置,一般悬挂在大厅、疏散通道上方等。

 10.png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安全疏散标志不应被遮挡,不应影响正常通行;

●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灯具应固定安装在不燃性墙体或不燃性装修材料上,不应安装在门、窗或其他可活动的物体上;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二、消防车道

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在消防车道路侧缘石立面和顶面应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无缘石的道路应在路面上施划禁止停车标线,标线为黄色单实线,距路面边缘30厘米,线宽15厘米;消防车道沿途每隔20米距离在路面中央施划黄色方框线,在方框内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图1)。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车通道净宽施划禁停标线,标线为黄色网状实线,外边框线宽20厘米,内部网格线宽10厘米,内部网格线与外边框夹角45度,标线中央位置沿行车方向标注内容为“消防车道 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样(示例见图2);同时在消防车通道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示例见图3),提示严禁占用消防车道,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

图1:消防车通道路侧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11.png

图2:消防车通道出入口禁停标线及路面警示标志示例

 12.png

图3: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

 13.png

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禁止占用!

火灾发生时,如果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会导致消防救援人员,车辆不能及时到达火灾现场救援!

守护消防通道守护我们生命安全的“生命线”!

 14.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