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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胜铭《为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而努力奋斗》

作者:   编辑: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3 08:59:11    您是第0位浏览者

作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胜铭

一个鲜活的生命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戛然而止。2017年8月16日12时15分,皖北煤电集团卧龙湖煤矿发生顶板事故造成职工梁某死亡。也终止了我省煤矿连续287天安全生产的纪录。

生如夏花,却突然凋零。梁某年仅38岁,上有70多岁的父母,下有刚上小学的女儿和刚满2岁的儿子,妻子在家务农,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猛然间接到他罹难的消息,妻子木呆、女儿茫然、父母无泪。他的死亡撕裂了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幼年丧父、中年丧夫、老年丧子三大人生悲哀降临到这个不幸的家庭。

生命只有一次,必须敬畏生命。这起事故发生后,皖北煤电集团负责人心情凝重,认真反思查找工作存在的不足,积极研究改进措施。但有的煤矿发生事故后,个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一反应是从客观上找原因、在主观上想“退路”,还有人以“干煤矿做不到不死人”“事故难以避免”等为说辞“麻痹”自己和他人;这些人是否承想,对于一名矿工来讲,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失去生命,留下的只有亲人无尽的悲伤;是否承想,倘若遇难矿工是自己的亲人将会怎样?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务必要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理念。淮北矿业集团童亭煤矿已连续12周年实现安全生产;2016年全国8000余处煤矿发生事故249起、死亡538人,97%的煤矿未发生事故。这让我们坚信绝大多数煤矿可以做到不发生事故,也让我们坚定信心树立“零”理念――从“零”开始、向“零”奋斗。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是我们必须唱响的主旋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是我们必须坚守的红线。视矿工为我们的亲人,让依法依规、遵章守纪成为我们的常态和习惯,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让我们夙兴夜寐、久久为功,千方百计把工作做得更细一点、更实一点,不断夯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更好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让广大矿工安全体面地工作、健康舒适地生活,做到有喜有乐、无惊无扰。

我们要从卧龙湖煤矿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不要再让矿工兄弟在工作中受到伤害。

我们要大声疾呼,为了明天更加美好,为保护广大煤矿职工生命安全而努力奋斗吧!